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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什么时候可以非暴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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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元54年到68年,罗马的皇帝是尼禄·克劳迪斯·凯撒·奥古斯都·日耳曼尼库斯,也就是尼禄。人们都知道皇帝并不是一个虔诚人,他参与各种各样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同性恋婚姻。公元64年,罗马发生大火,尼禄本人被怀疑纵火。在他的著作中,罗马参议员和历史学家塔西佗写道,"为了摆脱[他点火]的报道,尼禄将罪责牢牢地定在一个阶级身上,并因憎恨他们所厌恶的事而对他们施以最严厉的酷刑,民众称他们为基督徒"(编年史,XV)。

正是在尼禄统治时期,使徒保罗写信给罗马教会。虽然有人可能期望他会鼓励罗马的基督徒起来反抗压迫他们的统治者,但是在第13章,我们却发现: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马书13:1-7)。

即使在一个冷酷无情无神的皇帝统治下,保罗在圣灵的启示下写信,告诉他的读者要顺服政府。此外,他还指出,除了上帝所建立的权威之外,没有任何权威存在,以及统治者在他们的政治职位上是服侍上帝。

彼得在他的两个新约书信中也写了几乎相同的东西:"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得前书2:13-17)。

保罗和彼得的教导都引发了基督徒的一些问题,涉及到非暴力反抗。保罗和彼得的意思是基督徒总是服从政府的命令,不管政府要求他们做什么吗?

简单地看一下关于非暴力反抗的各种观点
在非暴力反抗问题上,至少有三种立场。无政府主义的观点认为,一个人可以选择不服从政府,只要他喜欢,只要他觉得自己有正当理由这样做。这样的立场没有任何圣经的支持,如保罗在罗马书13中所证明的。

极端主义爱国者说,一个人应该永远追随和服从他的国家,无论命令是什么。正如稍后将要显示的,这个观点也没有圣经的支持。此外,它在各国的历史中没有得到支持。例如,在纽伦堡审判期间,纳粹战犯的律师们试图利用他们的客户只听从政府的直接命令,因此不能对他们的行为负责而进行辩护。然而,一位法官用一个简单的问题驳斥了他们的论点:"但是,先生们,难道没有一种律法凌驾于我们的法律之上吗?"

圣经所持的立场是符合圣经的一种顺服,如果政府命令行恶,一名基督徒得到允许对政府采取非暴力反抗的行为,因为行恶就是要求基督徒以一种违反上帝话语明确教导和要求的方式行事。

非暴力反抗——圣经中的例子
在出埃及记1中,埃及法老向两个希伯来收生婆发出了明确的命令:他们要杀死所有的犹太男孩。一个极端的"爱国者"会执行政府的命令,然而圣经上说,收生婆们违背了法老的旨意,并且"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出埃及记1:17)。圣经还说关于她们让孩子存活的理由,收生婆对法老撒了谎;然而,尽管她们说谎,不顺服他们的政府,"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来,极其强盛。收生婆因为敬畏神,神便叫她们成立家室"(出埃及记1:20-21)。

在约书亚记2中,耶利哥国王命令喇合交出进入这座城获取作战情报的以色列探子,喇合直接违背了这个命令。相反,她用绳子把他们从窗户上缒下去,这样他们就可以逃跑了。尽管喇合从政府高官那里得到了明确的命令,但她违背了这个命令,当约书亚和以色列军队毁灭这座城时,她从毁灭中得蒙拯救。

撒母耳记上记载了扫罗王在一次军事行动中发出的命令:在扫罗打败非利士人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吃东西。然而,扫罗的儿子约拿单没有听见这命令,就吃了蜜,使自己从军队的艰苦奋战中得以恢复。扫罗知道了,就命令他儿子去死。然而,百姓反抗扫罗和他的命令,救约拿单免了死刑(撒母耳记上14:45)。

另一个与圣经的顺服相一致的非暴力反抗的例子出现在列王纪上18。这一章简要地介绍了一个名叫俄巴底的人,他"非常敬畏上帝"。王后耶洗别杀神众先知的时候,俄巴底就带走一百个先知,将他们藏起来,使他们可以存活。这样的行为显然违背了统治当局的意愿。

在列王纪下中,唯一一场明显被认可的反抗政府官员的起义被记录在案。亚哈谢的母亲亚他利雅开始毁灭犹大家的后裔。然而,亚哈谢的儿子约阿施被王的女儿偷走隐藏,躲避亚他利雅,这样他的后裔得以存留。6年后,耶何耶大招聚众人,宣布约阿施为王,将亚他利雅治死。

但以理书记录了许多非暴力反抗的例子。第一处是在第3章中,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哥拒绝向金像跪拜,违背了尼布甲尼撒王的命令。第二处是第六章,但以理不顾大流士王不准向王以外的任何人祈祷的命令。在这两种情况下,上帝将他的子民从死刑中拯救出来。

在新约中,使徒行传记录了彼得和约翰对当时掌权的当局的非暴力反抗。彼得治好了一个生来瘸腿的人,彼得和约翰因宣扬耶稣而被捕入狱。宗教当局决定阻止他们教导耶稣;然而,彼得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使徒行传4:19-20)。后来,统治者再次与使徒对质,提醒他们不要教导耶稣的命令,但彼得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29)。

最后一个关于非暴力反抗的例子是在启示录中,反基督者命令所有在末世活着的人崇拜他自己的像。但是使徒约翰,他写了启示录,说那些当时成为基督徒的人会违背反基督和他的政府,并且拒绝崇拜这一像(启示录13:15),就像但以理的朋友违背尼布甲尼撒崇拜金像的命令一样。

非暴力反抗——结论
从上面的圣经例子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基督徒非暴力反抗的指导方针可归纳为:

• 基督教徒应该反抗一个命令或强迫行恶的政府,并且应该在国家法律范围内非暴力地作工,以改变这个允许邪恶的政府。

• 当政府的法律或命令直接违背上帝的律法和命令时,非暴力反抗是允许的。

• 如果一个基督徒不服从行恶的政府,除非他能逃离政府,否则他将接受政府对他行为的惩罚。

• 当然允许基督徒在已经建立的法律范围内作工去任命新的政府领导。

最后,上帝命令基督徒要为他们的领导人祷告,求上帝按照他的时候干预改变他们所追寻的任何邪恶的道路:"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摩太前书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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