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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相容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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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相容论是调和神学命题与人的自由意志的尝试。该神学命题认为,每一个事件都是有因果的,注定的,和/或由上帝指示的(即决定论,不要与宿命论混淆)。相容论概念里的人类自由意志最初来自于希腊斯多葛学派,后来被无数的哲学家,如托马斯·霍布斯和大卫·休谟,以及神学家,如奥古斯丁和约翰所公布。相容概念里的人类自由意志认为,虽然自由人的意志似乎与决定论的命题不可调和,但他们都确实存在,而且是彼此“相容”。

自由意志相容概念的基础是“will”的定义。从神学角度来看,“will”的定义是根据原罪和人的精神堕落这些已知的圣经事实决定的。这两个事实使规定了“will”的定义,将堕落的人视为“罪恶的俘虏”(使徒行传8:23),“罪的奴隶”(约翰福音8:34;罗马书6:16-17)只服从他的“主人”,也就是罪(罗马书6:14)。因此,尽管人的意志如他所愿是“自由”的,因为他希望根据其本性活动,而且由于堕落意志的本质是有罪的,堕落的人的思想“尽都是恶”(创世记6:5,参创世记8:21)。恶人,本性就背叛良善的灵(罗马书8:7-8;哥林多前书2:14),“只寻背叛”(箴言17:11)。所以从本质上讲,人是“自由地”做他愿意做的事情,他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但人根本无法做违背他本性的事情。人“想”做什么事情,只是由他的天性决定的。

这里,相容论对人具有自由意志和做自由人做了区分。人能“自由”地选择做那些由他的本性或自然法则决定的事情。比如,自然的法则禁止人飞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是不自由的。人,仅仅可以做那些他的天性或自然法则允许做的事。从神学角度来说,虽然自然人无法自己顺服神的律法(罗马书8:7-8),无法来到基督面前,除非父召唤他们过来(约翰福音6:44),自然人仍旧可以按本性活动。他积极地抑制不义的道理(罗马书1:18),因为他的天性使他无法不这样做(约伯记15:14-16;诗篇14:1-3;53:1-3;耶利米书13:23;罗马书3:10-11)。 马太福音7:16-27和12:34-37中,都有耶稣对这个概念的确认。

我们知道了自由人和自由意志之间的区别,然后相容论从神学角度提出了人类自由选择权的本性,人们称之为决定论和/或上帝无所不知。基本问题是,如果人的行为总是要发生,那么他如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未来也不会有变动),并且除了已经发生的,不可能是其他事情。虽然有许多的经文段落谈论这个问题,主要的只有三个。

约瑟的故事和他的兄弟

首先是约瑟和他的兄弟的故事(创世记37)。约瑟被他的兄弟们讨厌,因为他们的父亲雅各最爱约瑟(创世记37:3),而且,因为约瑟的梦和他们对梦的解释(创世记37:5-11)。在一个适当的时机,约瑟的兄弟把他卖给一个米甸商人作奴隶。然后,他们把他的外衣浸在了山羊的血里,以欺骗他们的父亲,约瑟已被野兽杀死(创世记37:18-33)。多年以后,约瑟的哥哥在埃及遇见了他,在此期间,他一直被主保佑。约瑟对他们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创世记45:3-4)。以下是约瑟与他兄弟们的讨论:

“这样看来,差我到这里来的不是你们,乃是神。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作他全家的主,并埃及全地的宰相” (创世记45:8)。

约瑟此前曾表示,事实上是他的哥哥们把他卖到埃及了(创世记45:4-5),使得这个说法令人吃惊。几章后,人们就提出了相容论的概念:

“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世记50:20)。

创世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事实上是约瑟的兄弟把他卖到埃及的。但是,约瑟明确指出,是上帝这样做的。那些抵触相容论概念的人会说,这节经文只是说明上帝出于好的目的“利用了”约瑟兄弟的行为。然而,这不是文中传达的信息。创世记45-50告诉我们:(1)约瑟的哥哥把约瑟送到了埃及,(2)神差遣约瑟到埃及,(3)约瑟哥哥派遣约瑟到埃及有险恶用心,(4)上帝送约瑟到埃及是好心好意。所以,问题是,谁把约瑟送到埃及的?答案扑朔迷离:约瑟兄弟和神一起。这是约瑟兄弟和神两方面一起做的。

亚述的委任

第二篇提到相容论的是以赛亚书10,这篇是对上帝子民的预言警告。如申命记28-29中神圣的承诺,上帝派遣一个国家来惩罚他的子民。以赛亚书10:6说亚述是上帝愤怒的棒,上帝“委托”他对人们“抢财为掳物,夺货为掠物,将他们践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样”。不过,请注意,神对亚述的评论是:

“然而他不是这样的意思,他心也不这样打算。他心里倒想毁灭、剪除不少的国” (以赛亚书10:7, NASB).

上帝让亚述人入侵的意图是对罪恶进行公正的审判,亚述人的目的是“毁灭、剪除不少的国”。两个不同的实体抱着两个不同的目的采取行动,带来这一结果。我们进一步看,上帝表示,尽管这种破坏是确定的,而且是由他认可的(以赛亚书10:23),但他仍然会惩罚亚述,因为他“自大的心和高傲眼目的荣耀”(以赛亚书10:12,参见以赛亚书10:15)。即使上帝自己已经绝对无误审判了不听话的人,他也坚持让那些受审判的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耶稣基督受难

圣经中讲到相容论的第三篇在使徒行传4:23-28。正如使徒行传2:23-25中所说,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是“神的定旨先见”。使徒行传4:27-28进一步表明,在希律王、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人“聚集要攻打”耶稣并且“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时,上帝已经确定这些要发生了。虽然上帝已经确定基督要死了,但那些处死他的人仍然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基督被恶人处死,“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以赛亚书53:10)。再次,“是谁将耶稣钉死?”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上帝和恶人一起——不同的团体抱着不同的目的,做了同样的事情。

圣经中还有其他篇章也提到了相容论,如神刚硬个人的心(例如,出埃及记4:21;约书亚记11:20;以赛亚书63:17)。虽然相容论似乎使我们感到迷惑(约伯记9:10;以赛亚书55:8-11;罗马书11:33),它已经被上帝用做调和他的主权法令与人的意志的手段。神是至高无上的(诗篇115:3,但以理书4:35,马太福音10:29-30),神知道所有的事情(约伯记37:16;诗篇147:5;约翰一书3:19-20),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创世记18:25;使徒行传17:31;犹大书1:15)。诚然,神的方式深不可测(约伯记9:10;罗马书11:33),所以我们应该全身心信任主,不依靠我们自己的理解(箴言3:5-6)。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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