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果神讨厌活人献祭,耶稣的献祭怎么可能成为我们罪的赎价呢?
回答
圣经上说得很清楚,神讨厌活人献祭。以色列周边的异教国家将活人献祭作为崇拜假神的一部分。神宣称这样的“敬拜”是他所厌恶的,他憎恨它(申命记12:31;18:10)。此外,在旧约中,活人献祭与邪恶的行为联系在一起,如巫术和占卜,这也是神所憎恶的(列王纪下21:6)。所以,如果神讨厌活人献祭,他为什么要在十字架上献上基督呢?这种献祭怎么可能成为我们罪的赎价呢?
毫无疑问,如果人们要有永生的希望,为罪献祭是必要的。神确立了必须用血来遮盖罪(希伯来书9:22)。事实上,神亲自做了第一次动物献祭,暂时地遮盖了亚当和夏娃的罪。在他诅咒了第一对夫妻之后,他杀了一只动物,流了它的血,用它来遮盖亚当和夏娃(创世记3:21),从而建立了用动物为罪献祭的原则。神给摩西律法的时候,有许多关于怎么样、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把动物向他献祭的指示。这将继续下去,直到基督来献上最终的、完美的献祭,使动物献祭不再必要。“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希伯来书10:3-4)。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献祭并不违反活人献祭的禁令,有几个原因。首先,耶稣不仅仅是人。如果他是,那么他的献祭也将是暂时的,因为一个活人的生命不可能遮盖所有曾经存在过的众人的罪恶。一个有限的活人的生命也不能弥补对无限之神所犯的罪。唯一可行的献祭必须是无限的献祭,这意味着只有神自己才能赎买人类的罪。只有神自己,一个无限的存在,才能支付亏欠他自己的惩罚。这就是为什么神必须成为人,住在人的中间(约翰福音1:14)。其他任何献祭都不够。
第二,神没有献上耶稣。相反,耶稣作为神的化身,献上了自己。没有人强迫他。他自愿舍命,在论到自己生命的时候,曾清楚地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翰福音10:18)。神子将自己献给圣父,从而履行了律法的所有要求。
与暂时的献祭不同的是,耶稣一次献祭永远献上,之后就是他的复活。
他舍了生命,又取回了生命,从而就赐给一切信他,和接受他为罪献祭的人永生。他这样做是出于对父和父所赐给他的所有人的爱(约翰福音6: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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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神讨厌活人献祭,耶稣的献祭怎么可能成为我们罪的赎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