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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之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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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之爱”这个词,与“对基督的爱”相对,指的是他对于人类的爱。他的爱可以简要叙述为他愿意为我们最好的利益去做事,尤其愿意满足我们最大的需要,即使要他付出一切,即使我们完全不值得这样的爱。

尽管耶稣基督本质上是神,从太初之时就与神和圣灵同在,他还是离开了他的宝座(约翰福音1:1-14)成为一个人,以为我们的罪受罚,而我们则无需赎罪,永远在那火湖里(启示录20:11-15)。因为人类的罪已被我们无罪的救主耶稣基督赎清,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的赎罪作为我们自己的救赎时,正义神圣的神现在可以原谅我们的罪(罗马书3:21-26)。因此,基督之爱显示在基督离开他理所当然地受崇拜被尊敬的天国的家, 来到他会遭戏弄、背叛、鞭打、钉十字架为我们的罪付代价,又在三天后从死里复活的尘世为人。他认为我们需要救主使我们摆脱罪恶及其惩罚比他自己的舒适和生活更重要。(腓立比书2:3-8)。

有时人们会把生命自愿献给他们认为值得的人—朋友、亲戚,其他“好”人—但是基督之爱不止于此。基督之爱延伸到那些最不值得的人。他自愿接受那些折磨他、恨他、背叛他、对他毫不留情、最不值得他爱的那些人的惩罚(罗马书5:6-8)。他把给那些最不值得的人反而最多!所以,牺牲是神爱的本质,被称为爱加倍的爱。这是神一样的爱,而不是人一样的爱(马太福音5:43-48)。

他在十字架上对我们展示的爱才只是开始。当我们信他为我们的救主时,他让我们称为神的儿女,和他一样的后代!他通过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应许他永不离开或丢弃我们(希伯来书13:5-6)。所以,我们有终生的慈爱同伴。无论我们经历什么,他都在那里,他的爱永远不会与我们隔绝(罗马书8:35)。但是如他当然要在天国做慈爱的王统治,我们应当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给他应有的地位,主人的地位而不只是同伴的地位。只有那时我们才能过他想给我们的生活,活在他最丰盛的爱里(约翰福音10: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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