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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们要爱罪人而憎恶罪吗?

回答


“爱罪人,憎恶罪”是很多基督徒的老生常谈。必须认识到这是对我们作为不完全人类的督促。关于爱和恨,我们和神之间的差距极其巨大。作为基督徒,我们的人性仍然不能完美,不能完全地爱,也不能完全地恨(换言之,不怀恶意地恨)。但是神可以做到,因为他是神。神可以没有恶意地很。因此,神可以完全圣洁地憎恶罪和罪人,同时当罪人悔改信服时充满慈爱地宽恕他(马拉基书1:3;启示录2:6;彼得后书3:9)。

圣经明确教导神就是爱。约翰一书4:8-9说,“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神同时即可以完全爱一个人也可以完全恨一个人,不可思议却是真的。意思是神既可以爱他所造的人,可以救赎,也可以为人的不信和罪性的生活而憎恶人。作为不完全的人,我们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必须提醒自己要“爱罪人,憎恶罪”。

这究竟怎样做呢?我们憎恶罪是通过拒绝参与罪,看见犯罪就谴责它。罪是要被憎恶的,而不是找托辞一带而过。我们爱罪人,向他们见证通过接受耶稣基督可以得赦免。爱的一个真正行为是和善敬人,尽管他/她知道你并不赞成其生活方式或选择。容忍他人深陷在罪里不是爱。挑明他/她的罪并不可恶;事实上恰恰相反。我们爱罪人,以爱心讲诚实话。我们憎恶罪但绝不容忍、忽视或原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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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爱罪人而憎恶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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