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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独作说与神人协作说——哪个观点是正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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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世纪以来,这个话题在教会中一直在热议。毫不夸张地说,这个争议涉及到福音本身的的核心。首先,让我们定义两个术语。当我们谈论神人独作说与神人协作说时,神学上讲,我们是在谈论谁带来了我们的救赎。神人独作说来自复合希腊语,意味着“独自做工”,是认为神独自影响我们的救恩。加尔文主义和改革传统主要持有这一观点,而且与被称为“恩典教义”的东西密切相关。来自希腊语意为“一起做工”的神人协作说认为,上帝与我们一起做工来影响救恩。虽然神人独作说与约翰加尔文密切相关,但神人协作说与雅各阿米尼乌斯密切相关,而且他的观点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现代福音的风貌。加尔文和阿米尼乌斯不是这些观点的创造者,而是加尔文主义和阿米尼乌斯主义最有名的的拥护者。

在17世纪早期,这两个观点引起了激烈的争论。阿米尼乌斯的追随者发表了5篇规劝文章 (FAR),这份文件指出了他们的神学不同于加尔文和他追随者的地方。这场辩论的关键点在于加尔文教派无条件拣选的教义与阿米尼乌斯有条件拣选的教义之间。如果一个人认为拣选是无条件的,那他趋向于救赎的神人独作观。相反,如果一个人坚持认为,拣选是基于上帝预知谁会相信他,那么这个人倾向于神人协作观。

无条件拣选的观点在威斯敏斯特的信仰告白中陈明:“那些预定生命的人类,上帝在立定世界的根基之前,根据他永恒不变的目的,以及他神秘和美好的旨意,在基督里拣选他们,直到享受永恒的荣耀,仅仅因着他无私的恩典和爱,而不是任何信仰的远见或善行,或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毅力,或任何其他的生物作为条件,或因此使他到达那里;这所有都应使上帝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WCF III.5, 重点补充道)。正如我们所见,无条件的拣选告诉我们,上帝选择选民是基于他的美意,仅此而已。此外,他的拣选不是基于他预定一个人的信仰或任何善行或这个人坚持信仰或善行。

两个经典的圣经章节支持了这一原则。首先是以弗所书1:4-5,“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另一章在罗马书9:16,“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神的拣选不依赖于任何我们所做的或所相信的,而仅仅是在神仁慈的判定。

加尔文主义的本质,以及神人独作说的观点,是神真正在做救赎人的工,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可以得救。因为所有人都出生在罪恶中,因为他们堕落的本性(完全堕落),他们将总是拒绝神;因此,神必须在拯救选民中做工,在没有任何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如信仰。为了赐予选民救赎的祝福和永生,神必须首先赎回他们的罪恶(有限的赎罪)。这恩典和救赎必须适用于选民,因此,圣灵将救恩的影响应用在选民身上,通过使他们的灵重生,并吸引他们进入救恩(不可抗拒的恩典)。最后,那些上帝已经救赎的人,他会坚持到底(圣徒的毅力)。从头到尾,救赎(各个方面)是上帝所做的工和上帝自己——神人独作说。关键是真正的民正在被拣选——选民。参照罗马书8:28-30。在这一段中,我们看到有一群人,神“按照他旨意所召的人”。“这些人被确定为“爱神的人。“这些人也是29-30节中那些预知的,预定的,呼召的,公义的以及得荣耀的人。上帝是使这群人前进的那一位(那些爱上帝的选民)从预先知道到得着荣耀,在这条道路上没有一个丢失。

为了支持神人协作说的论点,让我们将注意力转回规劝的五篇文章:“神,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永恒不变的目的,在创世以前,他命定要在基督里得救,因为人类的堕落与罪恶,因着基督的缘故,并通过基督,通过圣灵的恩典,那些人将会相信他的儿子耶稣,并坚持和遵守这个信仰,基于这个恩典,甚至直到末了;另一方面,为了将无可救药的、不信的人留在罪恶和愤怒中,而且为了谴责那些疏远基督的人,依据约翰福音3:36的内容:‘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而且也依据其他的经文段落”(FAR,第一篇文章,重点添加)。这里我们看到,救恩的条件是依赖于个人的信仰和毅力。有条件的拣选所做的是,将我们救恩的决定因素完全放在我们身上,在于我们选择耶稣并留在他里面的能力。现在阿米尼乌斯派宣称我们会选择耶稣是神最先给予所有人普世恩典的结果,消除堕落的影响,让人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基督。换句话说,神必须做一些事,甚至使救赎的选择成为可能,但最终是我们的选择救赎了我们。第一篇文章提供的圣经引用坚定地认为,那些信的人有永生,那些不信的没有永生,所以看起来似乎有一些经文支持这一原则。因此,神人协作说声称上帝使救赎成为可能,但却是我们的选择使得救赎成为事实。

因此,尽管神人独作说宣称上帝是救赎我们的充分必要条件,神人协作说会认为,上帝是一个必要条件,但否认他的充分性。我们的自由意志加上神的活动是使其充分的条件。从逻辑上讲,我们应该能够看到神人协作说中的缺陷——即上帝实际上并没有救赎任何人。这个把救赎的责任加在了我们身上,因为是我们必须通过信基督来使救赎成为事实。如果上帝实际上并没有救赎任何人,那么很可能没有人会得救。如果上帝实际上没有拯救任何人,我们如何解释罗马书8:28-30中强有力的经文?这一段经文中所有的希腊动词都是不定过去时/陈述语气,这意味着其中描述的动作已经完成;没有潜力隐含在这一段中。从上帝的角度来看,救赎已经受到影响。此外,规劝的第四篇文章说神的恩典是可抵抗的,而且第五篇文章断言,那些已经选择神恩典的人也可以从恩典中堕落,进而“回到这个邪恶的世界”,成为“缺乏恩典。”这种观点与圣经中关于信徒永恒保障的明确教导相违背。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如何应对圣经对有条件拣选的支持(约翰福音3:36)?不可否认,在我们的生活中,使救赎“完成交易”,信仰是必要的。但是信仰在救赎的次序中应定位在哪里(圣务指南)?同样,如果我们参照罗马书8:29-30,我们看到一个救恩的逻辑发展。在考虑因信得救时,通常会提到的公义,在清单中排在第四,后于预知,预定和呼召。现在呼召可以分为以下几点:重生,传福音,信心和悔改。换句话说,“呼召”(被改革宗神学家称为“有效的呼召”)首先必须包括通过圣灵的力量重生(约翰福音3:3)。接下来是所传的福音(罗马书10:14-17),紧随其后的是信心和悔改。然而,在其中任何一个发生之前,它必须在逻辑上后于预知和预定。

这给我们带来了预知的问题。阿米尼乌斯派会声称,预知是指上帝预知选民的信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上帝拣选我们不再是基于“他美好的意旨”,而是在于我们能够选择他,尽管我们堕落的情况,根据罗马书8:7,我们敌视上帝,而且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阿米尼乌斯派关于预知的观点也与上述经文支持无条件拣选的明确教导相矛盾(以弗所书1:4-5和罗马书9:16)。这种观点实际上剥夺了上帝的主权,并且把救赎的责任全部落在生物的肩上,人类完全无法拯救自己。

总之,逻辑证据和圣经证据的分量支持了神人独作说关于救赎的观点——神是我们救赎的创始成终者(希伯来书12:2)。他在我们心里动了善工,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立比书1:6)。神人独作说不仅对人们如何看待救赎有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人们如何看待传福音也有影响。如果救赎完全是基于神的救恩,那么我们就没有可夸的,而且所有的荣耀都归于神(以弗所书2:8-9)。此外,如果上帝真的救了人,那么我们福音传道者的努力一定会结出果实,因为上帝已经应许救赎选民。神人独作说等同于是将更大的荣耀归给神!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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