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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圣经,重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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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的另一个词是rebirth,与符合圣经的“born again”相关。我们的重生有别于我们的第一次出生,那时我们在身体中被孕育并且继承了我们的罪恶本质。重生是一种属灵、圣洁以及天上的出生,它会带来我们属灵的生命。在他的自然状态下,人类“死在过犯和罪恶中”,直到他在基督里“重生”。当他信基督的时候,这个就会发生(以弗所书2:1)。

重生是一个彻底的改变。就像我们的身体出生,带来新的个体来到地上一样,我们的属灵生命会带来一个新人进入天上(以弗所书2:6)。重生后,我们开始看到、听到,并且寻求神的事;我们开始过信心和圣洁的生活。现在基督已经住在我们心里;如今我们分享了神的属性,已经成为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5:17)。神,不是人,才是这一转变的源头(以弗所书2:1,8)。上帝的大爱和免费的礼物,他丰富的恩典以及丰富的怜悯,是重生的原因。神强大的能力——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能力——在罪人的重生与转变中显明出来(以弗所书1:19-20)。

重生是必要的。人有罪的肉身不能站在神面前。在他和尼哥底母的对话中,耶稣两次说,一个人为了看到神的国必须重生(约翰福音3:3,7)。重生不是可选的,因为“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肉身出生符合地上的我们;属灵重生适合天上的我们。参照以弗所书2:1;彼得前书1:23;约翰福音1:13;约翰一书3:9;4:7;5:1,4,18。

重生是神在救赎之时为我们所做的一部分,带着印记(以弗所书1:14)、赎买(加拉太书4:5)与和好(哥林多后书5:18-20)等。重生是上帝赐给人属灵生命,是信耶稣基督的结果。救恩之前,我们不是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13);相反,我们是可怒之子(以弗所书2:3;罗马书5:18-20)。救恩之前,我们是堕落的人;救恩之后,我们重生。重生的结果是与神和好(罗马书5:1),新生命(提多书3:5;哥林多后书5:17),以及永恒地成为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13;加拉太书3:26)。重生开启了成圣的过程,在其中我们变成上帝愿意我们成为的人(罗马书8:28-30)。

重生的唯一方法是因着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工。再多的好行为或遵守法律都不能使心灵重生。“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马书3:20)。只有基督赐下医治,因为人心完全堕落。我们不需要修理或改造或重组;我们需要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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