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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什么因行为得救是人们所持有的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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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答案很简单,在人的眼里因行为得救似乎是正确的。人的基本欲望之一是掌控自己的命运,也包括他永恒的命运。因行为得救吸引了人们的骄傲以及他掌控的欲望。因行为得救吸引了那种欲望,远远超过单单因信得救的想法。同时,每个人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即使是最热心的无神论者也相信某种类型的正义而且存有是非之心,即使他没有做出这种判断的道德依据。我们内在的是非之心要求如果我们要得救,我们的“好行为”必须多于我们的“坏行为”。因此,自然是,当人建立一个宗教的时候,它将涉及到某种类型的因行为得救。

因为因行为得救吸引人的罪恶本质,它成为几乎每个宗教的基础,除了符合圣经的基督教。箴言14:12告诉我们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 至终成为死亡之路” 。因行为得救对人来说似乎是正确的,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人们所持有的主要观点。这就是为什么符合圣经的基督教如此不同于所有其它宗教——它是唯一教导救恩是神的礼物,而不是因着行为的宗教。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2:8-9)。

为什么因行为得救是人们持有的主要观点的另一个原因是,自然的或顽固不化的人没有完全理解自己的罪恶程度或上帝的圣洁程度。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利米书17:9),而神是无限圣洁的(以赛亚书6:3)。正是我们内心的欺骗掩盖了我们对那种欺骗程度的感知,而且它阻止我们看到我们在神面前的真实状态,我们也无法完全理解神的圣洁。但事实是,我们的罪恶和神的圣洁结合使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却像是圣洁神面前“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64:6;cf 6:1-5)。

人的好行为能够平衡他的坏行为这种想法是一个完全不符合圣经的概念。不仅如此,圣经也教导我们,上帝的标准简直是100%的完美。如果我们在遵守上帝公义的律法中一部分上面跌倒,我们就成为有罪的,仿佛我们已经违背了它的所有(雅各书2:10)。因此,如果救赎真的是依赖于行为,那么我们没有方法能够得救。

因行为得救能够潜入声称是基督教或说相信圣经的教派中,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误解了像雅各书2:24这样的经文:“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考虑整段经文(雅各书2:14-26)的大背景,明显的是,雅各并不是说我们的行为让我们在神面前成为公义;相反,他明确表示,真正得救的信心是由好行为所证实。自称是基督徒但是故意不顺服基督的人有着虚假或“死亡”的信心,并且没有得救。雅各正在对比两种不同类型的信心——救赎的真正信心以及死的虚假的信心。

简而言之有太多的经文教导对于任何一个基督徒要相信人得救不是因着行为。提多书3:4-5是许多这样的经文之一:“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好行为不会带来救赎,但它们总是已经重生之人的特征。好行为不是得救的原因;它们是得救的证据。

虽然因行为得救可能是人们所持有的主要观点,但这不是一个符合圣经的准确的观点。圣经包含了丰富的证据,表明救恩是本乎恩,单因着信,唯有在基督里(以弗所书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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