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脫離上下文截取經文中的某一節是否合適?
回答
斷章取義地使用經文可能會導致錯誤和誤解,但並非總是如此。引用一節經文當然會使其脫離上下文,但這並不一定意味著這節經文被誤用了。一些“斷章取義”的經文揭示了一個獨立的真理;另一些則需要考慮它們的上下文,以便正確地解釋和應用。
引用單個經文的對錯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說話者或作者的意圖。如果斷章取義地使用某一節來暗示聖經作者意圖以外的東西,或者忽略整段的意圖,那麼這就是對這一節的不誠實使用。但是如果引用單個的經文保留了原文的意思,並且尊重了經文的意圖,那麼引用經文是好的,也是合適的。當然,即使沒有惡意,經文也可能被誤用,所以我們必須小心。
斷章取義誤用經文的一個例子是引用路加福音12:19中耶穌的話:“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並試圖把這當作耶穌的人生哲學。耶穌講比喻的上下文,教導的是與這些話所暗示的完全相反的東西。作為一個講故事的人,耶穌是在講這個無知財主口中的話,這個人因為活出了享樂主義的哲學而受到神的審判。
另一個斷章取義誤用經文的例子是引用哈巴谷書2:15的第一部分來譴責給人酒的行為:“給人酒喝...有禍了。”用這節經文說給鄰舍酒精飲料是錯誤的,引用這節經文的人是歪曲聖經。這節經文其餘的部分有這樣的限定語:“給人酒喝,又加上毒物,使他喝醉,好看見他下體的有禍了!” (強調) 。這裡的罪惡是酗酒、窺陰癖、色慾和性剝削。進一步,對哈巴谷書2:15的背景進行考察,揭示出酒是對巴比倫民族罪惡的隱喻。
在前面的兩個例子中,很明顯,某些經文(或經文的一部分)不能單獨教導一個教訓。一個“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的聖經學生會小心避免這樣的解釋陷阱(提摩太后書2:15) 。
但並不是所有的經文在脫離上下文後都變得扭曲。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以單獨使用一節經文,甚至是某節經文的一部分,仍然忠實於神的意圖。例如,如果我們要告訴一個人救恩是神的恩賜,我們可以用約翰福音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絕對是一句獨立的經文。它清楚地說出了它所說的,即使是對經文本身的一個粗略的理解,也會使人按照約翰福音第3章的上下文相信。
總而言之,有時斷章取義地引用經文是可以的;其他時候,這是有問題的。如果我們在沒有上下文的情況下使用一節經文,暗示了不同於更廣泛的經文所保證的意思,那麼它就是錯誤的。當我們閱讀或聽到某人單獨使用一節經文時,最好把這節經文插入到原來的經文中,看看它是否仍然符合指定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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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上下文截取經文中的某一節是否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