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 個 教義何時能被視為真正地符合聖經?
回答
一個 教義 只有在聖經中明確教導時,才能 被認為是真正 地符合 聖經。 問題可能 是不符合 聖經 的 ( 反對 聖經教義的 ) , 聖經之外的 ( 聖經之外或在聖經中沒有提到 ) , 以 聖經 為基礎 ( 與聖經的教義 相關聯 ) , 或 符合 聖經 的 。
一個不符合 聖經的 教義是反對聖經明確教導的任何教義。 例如 , 耶穌犯罪 的觀點是不符合 聖經的。 它直接與聖經在許多地方教導 的內容相反 , 包括希伯來書 4: 15 : "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 , 與我們一樣 , 只是他沒有犯罪。"
聖經之外的 教義 是沒有直接在聖經中教導的任何教義。 它 可能 是好 的或 壞 的 。 例如 , 在 民主選舉 中 投票是一 種 積極的 行為 , 但 是並沒有在聖經中給出明確命令。 慶祝某些節日 通常是既不好也不壞 : "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 ( 羅馬書 14:5) 。 例如 , 關於慶祝 大齋節 的任何教導都是聖經之外的 。
其他教義 可能 基於聖經原則 , 但 是 沒有直接 在聖經中教導 。 例如 , 吸煙從未 在 聖經中提及。 但我們可以斷言這種做法應該被避免 , 根據哥 林多前書 6:19-20 , "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 ... 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 , 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 當 聖經原則適用時 , 我們可以 將它作為基於聖經的教義 自信地 教導它 。
那麼,符合 聖經的教義是 在 聖經裡明確教導的。 這些例子包括上帝創造天地 ( 創世記 1:1) , 所有人 的罪性 ( 羅馬書 3) , 耶穌 是 童貞女之子 ( 馬太福音 1:20-25; 路加福音 1:26-38) , 耶穌的 肉體 死亡和 真實 復活 ( 哥林多前書 15:3-11) , 單 單因信 靠 著 恩典得救 ( 以弗所書 2:8-9) , 聖經的 感動 ( 提摩太后書 3 :16-17) , 以及許多其他例子 。
當人們混淆了這些類別 的時候, 問題 就 出現 了 。 例如 , 教導 童貞女之子是 基督徒可以自由選擇相信或不相信 的教義 , 是拒絕聖經的核心 教導 。 它 將 聖經的教義 認為是 不必要的。 還有 一些人提出聖經之外的教導,彷彿它們是符合聖經的教義 。 一個人的 觀點 和偏好 被賦予上帝律法的分量; 這種情況有時 發生在著裝、音樂風格以及食物選擇方面。 當我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 ( 馬可福音 7:7) 的時候 , 我們 就 變得像耶穌強烈譴責 的 法利賽人 一樣 。
當聖經清楚的時候, 我們的目標必須 是說話清晰、堅定 。 在 聖經之外的 問題上 , 我們必須 要 小心 , 避免教條主義。 正如許多人所說 :在至關重要的事上保持合一;在次要的事上要有自由;但是在凡事上都要有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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