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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聖經關於教會體制的形式是怎麼說?

回答


主耶穌在聖經中對教會的組織和管理給與明確期望。首先,基督是教會的頭和至高權威(以弗所書1:22;4:15;歌羅西書1:18)。其次,地方教會要自治,不受任何外界權威的控制,實行自我管理並不受任何個人或組織集團的干擾(提多書1:5)。第三,教會由兩個主要屬靈職能領導——長老和執事。

自摩西時代以來「長老」就處在以色列人的領袖地位。我們發現他們作政治決策(撒母耳記下5:3;撒母耳記下17:4,15),後來又為國王出謀劃策(列王紀上20:7),就屬靈事務代表民眾(出埃及記7:17;24:1,9;民數記11:16,24-25)。《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中用prebuteros指長老,與《新約》中被譯作長老的是同一個詞。

《新約》幾次提到那些擔當教會領導職務的長老(使徒行傳14:23,15:2,20:17;提多書1:5;雅各書5:14),很顯然每個教會有不止一位長老,因為這個詞用了複數。出於某種原因只有一個例外情況用了單數(提摩太前書5:1,19)。在耶路撒冷教會,長老和使徒一起領導教會。(使徒行傳15:2-16:4)。

似乎長老的職位相當於episkopos-譯為「督察」「主教」(使徒行傳11:30;提摩太前書5:17)。「長老」一詞可能指這個職務的高貴,「主教/督察」則描述了它的權威和職責(彼得前書2:25;5:1-4)。在腓力比書1:1中, 保羅問候主教和執事,但未提長老,可能是因為長老和主教同義。與此相同,提摩太前書3:2, 8列出主教和執事的資格,但沒提長老。提多書1:5-7看上去把這兩個 說法結合在了一起。

「執事」的職位,從diakonos這個詞看,意思是「透過塵土」,是教會的僕人式領導。執事與長老有別,儘管充當執事的條件在很多方面與長老類似(提摩太前書3:8-13)。如使徒行傳6章記錄,執事在教會需要的任何時候提供説明。

關於poimen一詞,譯作「牧師」,指教會的人類領袖,在新約中只出現了一次,以弗所書4:11:「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大部分人把「牧師」和「教師」聯繫起來指同一個職務,即牧-師。牧-師應該是特定當地教會的屬靈領袖。

從以上段落來看,長老是複數,但這並不否定神給某些長老以教導恩賜,而其他則有管理、禱告等等的恩賜(羅馬書12:3-8;以弗所書4:11)。也不否定神呼招他們用這些恩賜去服事(使徒行傳13:1)。因此,一個長老可能充當「牧師」,另一位可以作探訪,因為他有同情的恩賜;而另一位則「掌管」各種機構事務的細節。很多由牧師和執事會構架的教會履行多位長老的職責,共同分擔事奉中的某些決策性使命。在聖經中,會眾也參與決策。因此,「獨裁」者(無論被稱為長老、主教或是牧師)是不符合聖經的(使徒行傳1:23,26;6:3,5;15:22,30;哥林多後書8:19)。同樣,單單由會眾控制、不聽長老或教會領袖的教會也是不符合聖經的。

總之,聖經教導由幾位長老(主教/督察)和一群執事組成的領導階層服事教會。有一位長老行使主要的「牧師」職責與共有多位長老並不抵觸。神把一些叫做「牧師/教師」(甚至在使徒行傳13章稱呼為宣教士),把他們恩賜給教會(以弗所書4:11)。因此,教會可以有多位長老,但不是每一位長老都可以擔當牧師的角色。但是,任何一位長老,牧師或「教導長老」在決策上沒有比其他長老更多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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