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督徒應該如何管教孩子?聖經怎麼說的?
回答
幾十年前,杖打孩子是一種能被接受的普通方法。 然而近幾年來,杖打(或其它形式的體罰)被“坐靜壁”和其它沒有肉體懲罰的形式所替代。 實際上杖打孩子在一些國家被列為非法。 許多父母害怕杖打孩子被報告給政府或孩子被帶走。 不要誤解 – 我們不是要維護虐待孩童。 任何孩子都不應該承受損害到身體的管教。 根據聖經,對孩子採取恰當和有限制的身體責罰是件好事,它對孩子的成長和端正行為有益。
許多經文提倡身體上的責罰。 “不要不糾正孩子的錯誤。他們不會因為受了杖打而死掉。身體責罰也許會讓他們保住性命。” 還有其它經文支持以次糾正錯誤(箴言 13 : 24 ; 22 : 15 , 20 : 30 )。 聖經特別強調管教的重要性;這是我們成為有用之人的必經之路,年紀小的時候學起來容易得多。 不受管教的孩子長大後叛逆,無視權威,明顯地不願順服跟隨神。 神用管教糾正和引導我們走正確的路,鼓勵我們悔改(詩篇 94 : 12 ;箴言 1 : 7 , 6 : 23 , 12 : 1 , 13 : 1 , 15 : 5 ;以賽亞書 38 : 16 ;希伯來書 12 : 9 )。 這是關於管教之益的幾節經文。
問題在於:很多時候,父母教養孩子時不是太消極就是太過分。 那些不相信杖打的人有時缺乏正確糾錯和管教的能力,使他們的孩子桀驁難馴; 從長遠講對孩子的傷害極大。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 29 : 15 )。 也有一些父母可能曲解聖經管教孩子的定義(或者他們可能就是虐待型的人),用它為虐待孩子辯護。
管教用來糾正和培養人走正路。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痛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希伯來書 12 : 11 )。 神的管教是愛,父母和孩子之間也應該如此。 杖打不應該帶來身體上長期的疼痛,而是一個可接受的快速的拍擊(在屁股上肉最多的地方),用此來教育孩子他做了錯事。 不應該用杖打發洩我們的憤怒和挫折,或失去控制。
“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 6 : 4 )。 按“主的教訓和警戒”教子成人包括約束、糾錯並且一定要愛,和適當的身體責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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