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宗教自由是聖經的概念嗎?
回答
摩西律法 中 , 以色列 在 神權 政體之 下 運行 。 國家的成功或失敗取決於他們 順服神 的程度。 "宗教自由"不是舊約系統的一部分 , 因為 神 直接統治以色列。 當然 , 以色列的神權政體並非刻意要 成 為世界其他國家的政府模型。 實施自封的神權 政體的 國家 , 比如中世紀西班牙 , 帶來 了極權主義的噩夢。 宗教法庭對宗教的不寬容 不是真正的神權 政體 的產物 ;它 是 渴求權力 的 罪人帶來的 結果。
在新約 , 我們 對神為政府命定的角色有一個更清晰的認識。 羅馬 書 13:3-4 劃定政府的責任 , 它 是 相當 簡單 的 , 罰惡揚善,實施正義 。 所以 ,神 賦予 了政府某些職責 , 但 是 執行特定的信仰系統不在其中。
聖經原則 和 公民宗教自由原則之間 沒有 衝突。 事實上 , 只有植根於猶太教和基督教價值觀 的 政府允許這樣的自由。 伊斯蘭教、印度教和佛教政府不允許宗教自由 ; 因此 , 諸 如巴基斯坦、印度和西藏 這樣的國家, 作為一個整體 , 不能容忍其他宗教。 無神論 政府 , 如前蘇聯 , 也被證明 拒絕宗教自由。
宗教自由的概念是 符合 聖經 的, 有幾個原因。 首先 , 神 本身賜給人們 "宗教自由" , 而且 聖經 中 有幾個例子。 在馬太福音 19:16-23 , 富有的青年財主來到 耶穌 面前 。 經過 簡短對話 , 這個年輕人憂愁 地 走了 , 選擇不跟隨基督。 這裡的 重 點是 , 耶穌讓他走 了 。 神 不 強制人 相信他。 信仰是 命令 但從未強迫。 在馬太福音 23:37 , 耶穌表達他 渴望聚集 耶路撒冷的孩子 到他面前 , 但 是 他們不願意。 如果 神 賜給人 選擇或拒絕他 的 自由 , 那麼我們 也 應該 這麼做 。
第二 , 宗教自由尊重 神 在人裡面 的形象 ( 創世記 1:26) 。 部分 神的形像是人的意志 , 即人有選擇 的 能力。 神 尊重我們的選擇 , 因為 他 賜給 我們 自由,讓 我們 對 未來 做 決定 ( 創世記13:8-12; 約書亞 記 24:15) , 即使我們做出錯誤的決定。 再一次 , 如果 神 允許 我們選擇 , 我們應該允許別人選擇。
第三 , 宗教自由承認 正 是聖靈改變 人 心 , 而 不是政府 ( 約翰 福音 6:63) 。 只有耶穌可以 救人 。 奪走 宗教自由 就 是 暗示不可靠的統治者人類 政府有權決定哪些宗教是正確的。 但基督的王國不是 屬於 這個世界 的 ( 約翰福音 18:36) , 並 且 沒有人 因著政府主導 成為基督徒。 我們 成為 基督徒 是因著神的恩典信靠基督 ( 以弗所書 2:8-9 ) 。 政府 所 做 的或不做的一切都與重生沒有關係 ( 約翰福音 1:12-13;3:5-8) 。
第 四 , 宗教自 由承認 , 在最後的分析中 , 這不是關於宗教 ; 它是關於關係。 神 不 想要 敬拜的外部形式 , 而是 與 他兒女之間的個人關係 ( 馬太福音 15:7-8) 。 再多的政府控制 也不能帶來 這樣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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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是聖經的概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