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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你如何平衡離開 父母 和尊重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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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基督徒父母和他們已結婚的 孩子 在 平衡離開 父母 和尊重父母 之時有困難 。 以下是 一些相關的聖經段落 :

“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世紀 2: 24)。

“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以弗所書6 : 1)。

“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埃及記20 : 12)。

《創世紀》2: 24 中的言論 有 以下 三個方面 :

1 、 離開 , 這表明一個家庭包含 兩種類型的關係。 親子關係是暫時的 , 總會有 “離開 ”的時候。 夫妻關係是永久的——“神配合的 , 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 19:6 )。 當 兩種關係顛倒、親子關係被視為主要 關係 的時候, 家庭生活 就會出現問題。 當一個成年 孩子 已經 結婚 , 而這種親子關係仍然是主要關係時 , 新成立的家庭就會 受到威脅。

2 、 黏住 —— 從 希伯來語翻譯 而來的 “ cleave ”是指(1) 努力追隨 別人 (2)粘 住 某人/某事。 結婚 後 ,男 人 應該 努力追求他的妻子(求愛不應該 隨著 結婚誓言 而 結束) 和“ 像膠水 一樣黏著她。”配偶之間的 親密 , 其他任何 關係 都比不上 , 任何 以 前 的 朋友或父母 都比不上 。

3 、 他們必成為一體 ——婚姻需要兩個人 創建一個新的 獨立整體 。 只有 在各個方面(生理、情感、知識、金融、社會) 都保持這種共享和統一 , 由此產生的 個體才可以被稱為是 “一體 ”。 再次聲明 , 當親子關係比夫妻關係 有更大的共享和情感支持時 , 婚姻 的 一體 性 就會 被威脅 , 造成 違背聖經的 不平衡。

我們要記住 《創世紀》 2: 24的這三個方面 , 同時, 聖經 裡面也有要求人們尊敬 父母 的箴言 。 這包括用尊重的態度對待 父母 (箴言30 : 11 , 17) , 當 父母的命令符合上帝的意願時要服從他們 (“耶和華”以弗所書6 : 1) , 當他們變老 時要 照顧他們 ( 馬可福音 7 : 10-12;提摩太前書 5 : 4-8)。

當父母 因為 把 親子關係(要求 高於夫妻關係的 服從、依賴或情感同一性) 作為主要關係而 乾涉阻礙 孩子的 “離開” 時 , 應該禮貌地拒絕 ,並且尊重配偶的想法 。 然而 , 當有年老的父母有 真正的需求 時 ( 無論是身體 或情感 的 , 在這種情感“需要” 不 會取代“離開” 原則 的情況下 ) , 這些需求 應該 得到滿足 , 即使一個人的配偶不“喜歡”配偶之父或母。 聖經 中提倡的對年老父母的 愛 是 出於 愛 去做一些事情 , 即使不喜歡這樣做。

平衡 聖經 對於 “離開” 和“黏住 ” 的命令,和平衡 服從權威 (羅馬書13) 和 當 權威 要求使徒違背上帝的命令 做事,他們違反這一原則相類似 。 在使徒行傳4 : 5-20 中 , 使徒拒絕猶太當局的要求 ,沒有停止傳福音 , 但使徒 是 以 恭敬 的方式 拒絕的 。 同樣 , 主耶穌說 , 我們要尊重我們的父母 , 但親子關係是次於 我們與基督的關係 的 (路加福音14 : 26) 。 當父母違反創世紀2: 24原則 時 , 孩子們可以用恭敬的方式拒絕父母 。 然而 , 如果 配偶 不願意花費時間 、 精力和財務 去 滿足 年老 父母 的需求 , 他/她的 意願就 應該被忽略 , 記住 , 一個人必須區分父母 真正的 生理 情感需求和 專橫 父母的 無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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