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摩西之約 是什麼?
回答
摩西之 約是上帝和以色列國在西奈山 所立的有條件的約 ( 出埃及記 19 — 24) 。 它有時被稱為西奈 山之 約 , 但經常被稱為 摩西之 約 , 因為摩西是 當時 神所揀選的以色列 的領袖 。約的 類型 非常類似 於當時其他的古老約定 , 因為它是 權能 王 ( 神 ) 和他的 子民 或 臣民 ( 以色列 ) 之間的約 。 摩西之約的那個時代, 上帝提醒人們 有義務遵守他的律法 ( 出埃及記 19:5) ,而且以色列民同意此約,那時他們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 ( 出埃及記 19:8) 。 這個約定將會區分以色列國與所有其他的國家,稱他們為神的選民,並且如同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無條件之約一樣有約束力,因為它是用血所立的約。 在 神救贖的歷史 以及 以色列國 的 歷史 中, 摩西之 約是一個重要的約 。 神將通過揀選以色列來祝福世人,用他所寫的話語以及永活的道, 耶穌基督。
摩西之 約是圍繞上帝在西奈山 賜 給摩西他神聖的律法。 為了 理解 聖經中 不同的約 以及它們 彼此的關係 , 重要的是要理解 摩西之 約明顯不同於亞伯拉罕之約 以及後來的聖經之約, 因為它的 祝福是有條件 的 , 上帝的 應許與 以色列 遵行摩西律法直接相關。 如果以色列順 服 , 那麼上帝 就 會 祝福 他們 , 但是如果他們 違背 , 那麼上帝 就 會懲罰他們。 申命記 28 中詳細記錄了 與 這個有條件之約 相關的祝福和詛咒。 聖經中 其他 的 約定是應許的單方約定 , 其中, 神 約束 自己 完成 所應許的 一切 , 不管 應許的 接受者可能會做什麼。 另一方面 ,摩西之 約是一個雙 方 協議 , 它 具體 指 出 契約雙方的義務。
摩西之 約尤其重要 , 因為 其中 上帝 應許 以色列 成為 " 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 ( 出埃及記 19:6 ) 。 在他們 周圍 的 黑暗世界 中, 以色列 將成為 上帝的光。 他們 將成為單獨被呼召的國家, 這樣 他們 周圍的每個人都將知道他們敬拜耶和華 , 守約的 神。 它 有重大 的 意義 , 因為 正 是 在這裡 , 以色列 接受了 摩西律法 , 它將成為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 (加拉太書 3:24-25) 。 摩西律法將 向人們 揭示他們的罪惡 以及他們 需要救主 , 這 就 是基督 所說 的摩西律法 , 他來不是要 廢除 , 而是要成全 。 這一點很重要 , 因為有些人感到困惑 , 認為在舊約中 遵行律法 救了人 , 但 是 聖經清楚 表明,救恩只是因著信,而且 神對亞伯拉罕 所作的因信得救的應許是 亞伯拉罕之約的一部分 , 現在 仍然有效 ( 加拉太書 3:16-18) 。
此外 ,摩西之 約的 祭司體係 並沒有 真正 帶走罪 惡 ( 希伯來書 10:1-4) ; 它只是預示著基督 對罪惡的忍受,他是 完美的大祭司 同樣也是完美的祭物 ( 希伯來書 9:11-28) 。 因此 ,摩西之 約本身 , 以及它所有 詳細的律法 , 不能救人。 這不是律法本身有問題 , 因為 律法是 完善 的 , 是由神聖的上帝 所賜的 , 但 是 律法沒有 能 力 賜 給人們新的 生命 , 而且人們 無法完全遵守律法 ( 加拉太書 3:21) 。
摩西之 約也 被 稱為舊約 ( 哥林多後書 3:14; 希伯來書 8: 6 , 13) , 取而代之的是在基督裡 的 新約 ( 路加福音 22: 20; 哥林多前書 11: 25; 哥林多後書 3: 6; 希伯 來書 8: 8 , 13;9 : 15; 12:24 ) 。在基督裡 的 新約遠 遠好過 它 所 取代 的 舊的 摩西之 約 , 因為它 實現了 耶利米 書 31:31-34 所作的應許 , 在希伯來書 8 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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