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然啟示是什麼?
回答
神學中的啟示是指來自上帝的信息,揭示有關祂自己或我們自己以及我們周圍世界的真理。啟示分為兩種:自然啟示(或一般啟示)和特殊啟示。
特殊啟示是直接來自上帝並記載在受上帝啟發的聖經中的啟示。這種啟示的內容是除非上帝直接告訴我們,否則我們無法知道的真理。例如,三位一體和因信基督而得稱義是我們自己不可能「理解」的。我們對這些事的了解只有透過特殊啟示才能獲得。如果一個人或一個民族無法用自己的語言閱讀聖經,他們就會對只有透過特殊啟示才能知道的真理一無所知。
自然啟示是關於上帝的真理,可以透過觀察我們周圍的世界和審視我們自己來辨別。雖然不是每個人都能獲得特殊啟示,但聖經明確指出,世界各地的人都可以獲得自然啟示,而且人們要為自己的反應負責。自然啟示假設上帝的形象和邏輯思考能力仍然完好無損,足以讓墮落的人類接受和理解一些關於上帝的知識。
詩篇19:1-4提到自然啟示的豐富性與可及性: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
天空傳揚他手的作為。
他們日復一日地滔滔不絕地講述著;
夜復一夜,它們揭示知識。
他們不會說話,不使用詞語;
他們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他們的聲音傳遍全地,
他們的話語傳遍了世界的每個角落。 」
羅馬書的開頭解釋了自然啟示及其意義:
「上帝的憤怒從天上顯露出來,針對那些不信神、邪惡的人,他們用邪惡壓制真理,因為關於上帝的知識對他們來說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上帝已經向他們說得很清楚了。自從上帝創造世界以來,祂的無形品質——祂的永恆力量和神性——已經清晰可見,從所造之物中就可以理解,所以人們沒有藉口。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他們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成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根據上述經文,自然啟示是普遍的,人類忽視它只會給自己帶來危險。透過觀察受造物,我們可以了解一些關於上帝的事(羅馬書1:19)。具體來說,人們可以從創造物中推斷出造物主擁有偉大的力量,祂是神聖的-也就是說,值得被崇拜(第20 節)。人們應該感謝和讚美如此奇妙創造的造物主(第21 節)。然而,經文也說,人們沒有以崇拜或感謝上帝的方式回應自然啟示,他們是「無可推諉的」(第20 節)。他們應該更清楚這一點。有罪的人類的普遍反應不是跪拜造物主,而是壓制真理(第18 節),然後崇拜和侍奉被造之物(第25 節),甚至為它們製作偶像(第23 節)。
羅馬書1 繼續列舉了許多拒絕和壓制自然啟示的人容易犯的罪,即使他們知道這些事是錯的(第31 節)。這些人沒有書面形式的上帝律法,但他們的律法「寫在心裡」(羅馬書2:15)。良心是自然啟示的一部分。有些事情人們知道是對的,有些事情他們知道是錯的。良心並非絕對正確,而且可能會被腐蝕,但是當人們做了他們知道是錯的事情而從未被告知是錯的時候,他們就違反了上帝向他們啟示的律法,從而犯了罪。
最後,自然啟示與一致原則有關。羅馬書2:1 說:「你這論斷人的,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人們常常會問這樣一個問題:「那些從未聽說過耶穌的人會怎麼樣?他們會因為不相信一個他們從未聽說過的人而受到譴責嗎?」答案是「他們不會因為無知而受到譴責,但他們會根據提供給他們的資訊受到審判。創造顯示上帝是強大的,值得崇拜。人們將根據他們是否崇拜造物主而受到審判。良心表示有些事是錯的。人們將根據他們是否做了他們認為是錯的事情而受到審判。一致性原則表明,人們經常認識到別人的錯誤行為,但會為自己生活中的相同行為辯護。人們將根據他們用來評判他人的標準受到評判。
當一切都說完了,聖經對判決結果很明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路,他們不認識。 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3:10-18)。沒有人遵守神向他們啟示的律法,無論是透過特殊啟示或自然啟示。當所有人根據向他們啟示的內容接受審判時,所有人都會被判有罪,判決將完全公正。 「凡沒有律法犯罪的(那些只有自然啟示的人),也必不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罪的(那些有機會獲得特殊啟示的人),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羅馬書2:12)
自然啟示就是律法,而律法只會譴責。沒有人會因遵守律法而得救,因為沒有人能遵守律法。得救的唯一希望是信仰耶穌基督。雖然沒有人能完美地遵守自然啟示中所揭示的上帝律法,但有許多傳教士的故事,講述人們環顧四周,認識到這一切背後一定有一位上帝,並向他呼喊。上帝出於祂的恩典,派了一位傳道者來告訴他們關於耶穌的事,因為沒有人能不信仰祂而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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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啟示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