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什麼是新約神學?
回答
新約神學最好被描述為一種釋經原則,或一種解讀和解釋聖經的詮釋架構。作為一種釋經學原則,它是時代神學和聖約神學之間的橋樑。這並不是說新約神學有意將自己置於時代神學和聖約神學之間,而是說新約神學與時代神學和聖約神學有共同之處。因此,如果不參考時代神學和聖約神學,我們就無法說出新約神學是什麼。
時代神學本質上認為聖經以一系列通常為七個「時代」的形式展開。時代可以大致定義為上帝統治人類和創造物的方式。因此,上帝對亞當的統治與對亞伯拉罕等的統治不同。時代神學認為啟示是漸進的,即在每個時代,上帝都會越來越多地揭示祂神聖的救贖計劃。然而,雖然聖經是一個漸進的啟示,但每個連續的時代都代表了上帝對待祂創造物的新方式。換句話說,根據時代神學,時代之間存在著強烈的不連續性;一旦舊時代結束,新時代開始,舊時代下的「舊」做事方式就會被新時代取代。每個時代通常都會引入一些來自上帝的新啟示。
時代論神學需要記住的是,以色列和教會之間存在著鮮明的差異。他們是兩個不同的人,在神的經濟中有著不同的命運。教會被視為神與以色列民族交往的「插曲」。應許給以色列的復興國將在千禧年實現。在此之前是教會時代-外邦人的時代。
聖約神學其實是時代論神學的對立面。雖然兩者都認為聖經是進步的,但聖約神學的首要原則是聖約。聖約神學認為聖經中有兩個神學聖約-工作之約和恩典之約。工作之約是在伊甸園中上帝與人之間建立的,上帝承諾人類若順服便可得生命,若不順服則將受審判。工作之約在西乃山再次被引入,上帝承諾以色列人若順服摩西之約,便可在那片土地上長壽和受祝福,若不順服,便會遭到驅逐和審判。恩典之約是在人類墮落之後實施的,代表上帝與人類無條件的救贖和拯救選民之約。聖經中各種聖約(挪亞聖約、亞伯拉罕聖約、摩西聖約、大衛聖約和新聖約)都是恩典之約的體現,上帝在人類歷史中實施祂的救贖計畫。因此,時代論神學認為各種時代之間存在著不連續性(特別是舊約和新約之間),而聖約神學則認為存在很大的連續性。
這一點在聖約神學並不認為以色列和教會之間存在著截然的區分這一事實中尤為明顯。這兩個實體都被視為一個連續的上帝子民,擁有同一個最終命運。
這一切都是看待新約神學的背景。如前所述,新約神學是兩者之間的中間點。它與傳統聖約神學有許多共同之處,特別是教會和以色列作為上帝子民的連續性。然而,它也不同於聖約神學,因為它不一定將聖經視為工作之約/恩典之約框架中救贖的展開。相反,它以更多的承諾/實現範式來看待聖經。
到目前為止,新約神學和聖約神學之間最大的差異在於他們如何看待摩西律法。聖約神學從三個面向看待律法:民事、禮儀和道德。律法的民事面是西乃之約中的那些律法,這些律法統治著居住在應許之地的神權國家以色列。律法的禮儀面統治著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對上帝的崇拜。最後,律法的道德面統治著上帝子民的行為。應該理解,律法本身是一個有凝聚力的整體,猶太人並沒有在民事、禮儀和道德之間進行劃分;這些只是用來幫助識別摩西律法統治的以色列人生活的三個領域的術語。
根據經典的聖約神學,耶穌來是為了成全律法(太5:17)。他透過滿足律法的所有禮儀、民事和道德方面來做到這一點。耶穌基督是舊約獻祭制度陰影背後的現實,從而滿足了律法的禮儀面向。耶穌基督也承擔了我們罪孽應得的懲罰,從而滿足了律法的民事面。最後,耶穌基督完全按照律法的道德面生活,並滿足了律法的正義要求。
現在,律法的道德面代表了行為之約的本質。因此,它超越了摩西經濟。換句話說,上帝一直要求人類聖潔。行為之約並沒有因墮落而被否定,儘管它在基督身上得到了實現,但它也沒有被否定。律法的道德面仍然是人類道德的標準,因為它反映了上帝的性格,這一點不會改變。因此,聖約神學仍然認為摩西律法(尤其是十誡)是教會的規定,儘管禮儀和民事方面在基督裡已經過時了。
新約神學將摩西律法視為一個整體,認為它全部在基督身上得以實現(到目前為止與聖約神學一致)。然而,由於新約神學將摩西律法視為一個整體,它也認為摩西律法的道德面在基督身上得以實現,不再適用於基督徒。我們不再受十誡中所總結的摩西律法道德方面的約束,而是受基督律法的約束(哥林多前書9:21)。基督律法是基督在福音書中明確規定的那些規定(例如,登山寶訓)。換句話說,整個摩西體制在新約神學中已被擱置一旁;它不再以任何方式適用於基督徒。因此,雖然聖約神學認為,在有關上帝的子民和救贖之道方面,舊約和新約之間存在著連續性,但新約神學在舊摩西之約和基督調解的新約之間的在區別方面,在舊約和新約之間劃出了一條相當清晰的界線。舊約已經過時(包括摩西律法的道德面),取而代之的是新約,其中基督律法來規範其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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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新約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