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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罪的定義是什麼?

回答


聖經中描述:罪就是違背神的律法(約翰一書 3 : 4 )和悖逆神(申命記 9 : 7 ;約書亞記 1 : 18 )。 罪是由撒旦開始,“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天使中最美麗和最有力量的;他不滿足於此,欲做至高無上的神,由此導致他的墮落和罪的開始(以賽亞書 14 : 12-15 )。 撒旦是他後來的名字,他把罪帶給伊甸園的人類,用同樣的誘惑慫恿亞當和夏娃,“你們便如神。” 創世紀 3 章描寫他們違背了神和神的命令。 從那時起,罪在人類中世代相傳,我們作為亞當的後裔,從他那裡沿襲了罪。 羅馬書 5 : 12 告訴我們,通過亞當,罪進入到世上並把死亡帶給人類,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 6 : 23 )。

通過亞當,罪的內在傾向進入人類,人就成了本性上的罪人。 亞當犯了罪,他的內在天性由罪的叛逆所替代,帶給他靈裡的死亡和墮落,這遺傳給所有他的後人。 人類成為罪人不單因為他們犯了罪,而且他們犯罪是因為他們是罪人。 這就是眾所周知的遺傳罪的條件。 如同我們繼承了父母的生理特點,我們從亞當那裡繼承了罪的本性。 大衛王在詩篇 51 : 5 中對這種人類墮落的天性哀嘆道:“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另外一種罪被稱為歸罪。 這個詞在經濟和法律上都有用到,希臘文解釋歸咎的意思指把屬於某人的東西加在另外一個人的賬戶上。 在摩西律法之前,罪沒有歸到人類,儘管由於罪的遺傳人仍是罪人。 有了律法之後,違背律法的罪就算在他們身上(羅馬書 5 : 13 )。 即使在這之前違背律法的罪就歸給了人,罪的最終審判(死亡)有持續的權威(羅馬書 5 : 14 )。 所有人類,從亞當到摩西,都要受死,不是因為他們違反摩西律法的罪性行為(他們並沒有),而是因為他們自身沿襲了罪的本性。 摩西之後,人死的原因是因為從亞當那裡遺傳的罪和違背神的律法而受的歸罪。

神用歸罪的原則讓人受益,他把信徒的罪加在耶穌基督身上,他死在十架上償還了罪的懲罰(死)。 神把我們的罪歸給耶穌,儘管耶穌不是罪人,並讓他為所有信他的人而死。 重要的是明白罪是被加在耶穌身上,耶穌的罪不是從亞當那裡繼承的。 他承擔了罪的責罰,但他不是罪人。 他純潔完美的天性絲毫未受罪的玷污。 他被如此對待好像他對所有信徒犯下的罪負責,儘管他自己一點罪都沒有。 作為交換,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 5 : 21 )。

每一個人每一天都會有個人的罪。 因為我們從亞當那裡繼承了罪的本性,我們每個人都會犯不同的罪 – 從無意的謊言到謀殺。 那些沒有信耶穌基督的人必須為這些個人的罪,遺傳的罪和歸罪付出代價。 而信徒已經從罪的永久責罰(地獄和靈的死亡)中解脫出來 。 現在面對個人的罪,我們可以籍著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與之對抗,當我們犯罪時聖靈會讓我們認罪並使我們潔淨(羅馬書 8 : 9-11 )。 一旦我們跟神認罪並祈求他的饒恕,我們與神就恢復了完美的關係和交通。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 : 9 )。

遺傳的罪,歸罪和個人的罪 - 所有這些都消亡在耶穌的十架上,現在“我們籍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 1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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