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創世紀 6 : 1-4 中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子說的是誰?
回答
創世紀 6 : 1-4 告訴我們:“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關於誰是神的兒子們有幾種說法,以及為什麼他們同人的女子們所生的孩子成為巨人(即偉人這個詞所代表的)。
對“神的兒子”的鑑別有三種主要觀點:( 1 )他們是墮落天使, 或者( 2 )他們是強大的人類統治者, 或者( 3 )他們是正直的塞特的子孫與邪惡的該隱的子孫通婚。 第一種觀點的證據是舊約裡“神的兒子”常常指天使(約伯記 1 : 6 ; 2 : 1 ; 38 : 7 )。 但這個觀點的問題在於,馬太福音 22 : 30 說天使是不結婚的。 聖經沒有說天使有性別或可以生育。 第二和第三種觀點不存在這個問題。
觀點二和觀點三的弱點在於如果普通人類男性與普通人類女性結婚的話,他們的後代大概不會出現“巨人”或“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還有,如果神從未禁止強大的人類男性或塞特的後代娶普通的人類女性或該隱的後代,為什麼神還會決定讓地上發洪水呢(創世紀 6 : 5-7 )? 創世紀 6 : 5-7 所作的裁決跟創世紀 6 : 1-4 發生的事是有關聯的。 只有淫惡的墮落天使跟人類女子之間的婚姻才配得這樣嚴厲的懲罰。
我相信第一種觀點最符合當時情形。 是的,似乎先說天使沒有性別然後又說“神的兒子”是墮落天使,他們跟人類女子生育,這看起來似乎“自相矛盾”。 但是,儘管天使是靈(希伯來書 1 : 14 ),但他們能以人形出現(馬可福音 16 : 5 )。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人想要跟在羅得家的兩個天使發生性關係(創世紀 19 : 1-5 )。 天使能以人形顯現,甚至有人類的性行為或繁衍能力,這是一個模棱兩可的說法。 為什麼墮落天使後來不再這樣做了呢? 看來是神監禁了犯此邪惡罪行的墮落天使,所以其他的墮落天使不會再犯(猶大書 6 章)。 即使早期希伯來的翻譯跟許多偽經的文章都一致認為創世紀 6 : 1-4 中“神的兒子”指的就是墮落天使。 這當然無法平息爭議。 但是,關於創世紀 6 : 1-4 中墮落天使與人類女子交合的觀點符合上下文和語法的因果關係,並有歷史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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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 6 : 1-4 中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子說的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