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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聖經中怎麼理解神的忿怒?

回答


忿怒的定義是“對於感到的冤屈和不公的情感反應”,常常譯為“怒氣”、“義憤”、“惱火”或“惱怒”。人和神都有忿怒。但是神的忿怒和人的忿怒有著極大的差別。神的忿怒是神聖的、永遠正當的;人的忿怒從不是神聖的,也很少是正當的。

舊約中,神的忿怒是對於人類的罪和不順服的神性表現。偶像崇拜常常是神忿怒的時候。詩篇78:56-66描述了以色列的偶像崇拜。神的忿怒總是指向那些不聽從他的旨意的人(申命記1:26-46;約書亞記7:1;詩篇2:1-6)。舊約先知們常常寫到未來的一天,“忿怒的日子”(西番雅書1:14-15)。神對於罪和不順服的忿怒是完全正當的,因為他對人類的謀劃是聖潔完美的,正如神本身的聖潔和完美。神指出了得到神的恩惠的道路—悔改—這可以使神不再對罪人忿怒。拒絕這個完美的謀劃就是拒絕神的愛、慈悲、恩典和恩惠,並且激起他的公義的忿怒。

新約中,耶穌的教導支持了神是一位審判罪的忿怒之神的概念。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講的就是神的審判和不悔改的罪人的可怕後果(路加福音16:19-31)。耶穌在約翰福音3:36中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相信聖子的人不會因罪被神忿恨,因為聖子代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帶走了神的忿怒(羅馬書5:6-11)。那些不相信聖子、不接受他為救主的人會在忿怒的日子得到審判(羅馬書2:5-6)。

反過來,羅馬書12:19、以弗所書4:26和歌羅西書3:8-10都對人類的忿怒提出警告。只有神可以報仇,因為他的複仇是完美聖潔的,而人的忿怒是有罪的,會被惡魔影響。對於基督徒來說,怒氣和忿怒與我們的新本質,即基督本身的本質(哥林多後書5:17),是不相符的。要實現脫離忿怒控制的自由,信徒需要聖靈來潔淨和清洗他滿是忿怒和怒氣的心。羅馬書8展示了活在靈裡的人戰勝罪(羅馬書8:5-8)。腓立比書4:4-7講的是被聖靈充滿得到的平安。

神的忿怒是一件可怕的事。只有那些被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流的血所覆蓋的人才能確定神的忿怒永不會降在他們頭上。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馬書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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