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基督徒应该容忍其他人的宗教信仰吗?
回答
在我们的“容忍”时代,道德相对论被吹捧成最高德行。相对论认为:每一种哲学,观念和信仰体系有平等的价值,并且值得同等的尊重。那些钟情于一种信仰体系或者- 更糟糕的 – 宣讲认识到一种绝对真理的被当作思想狭隘,不开窍或偏执。
当然,不同宗教彼此间都相互排斥,相对论不可能从逻辑上融合全部矛盾。比如,圣经说“按着命定,人人都有一死”(希伯来书9:27),同时东方一些宗教教导再生。那么,我们只死一次还是许多次呢?这两种教导都不可能是真的。相对论者实质上对真理作出重新定义,为的是制造一个多样的,彼此矛盾的“真理”能够并存的似是而非的世界。
耶稣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籍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基督徒接受的是真理,不仅仅是一种概念,而是一个人。这种对真理的认识把基督徒跟今天所谓的“开放思想”区分开来。
基督徒公开承认耶稣从死里复活(罗马书10:9-10)。如果一个人真正相信复活,他怎么能对非信徒对耶稣不再复活的断言持“开放思想”呢?基督徒否认神话语的清晰教导实际上是对神的背叛。
注意,到目前为止在我们的例子中已经讲述了信仰的基础。一些事(比如基督身体的复活)是无可争议的。另一些可以公开辩论的,比如谁写了希伯来书,保罗的“肉体中的刺”的本质,以及能站在一枚针头上的天使的数目。我们应该避免对次要事情的争论,免得陷入纷争(提摩太后书2:23;提多书3:9)。
即使是对主要教义的争论/对话,基督徒应该有约束并表现出尊敬。对一种情况不赞同是一回事,对别人的诋毁则是另外一回事。对真理有疑问的人表示同情时,我们一定要坚持真理。像耶稣一样,我们必须同时有真理,有恩典(约翰福音1:14)。
彼得在回答和有仁义之间争取平衡:“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书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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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应该容忍其他人的宗教信仰吗?